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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处党支部深入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

2018年07月02日 10:53  点击:[]

629日,审计处党支部在行政楼附楼319室集中学习华中师范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党支部书记万才新主持会议,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。

万才新书记以“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”为主题带领全体党员进行了集中学习。会上,万才新传达了《华中师范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提出要自觉担起党管宣传、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,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统筹指导,牢牢把好审计发展、项目审计、思想舆论三个“方向盘”,不断提高领导和主导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,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、主导权落到实处。

万才新强调,一是要坚持依法审计。对于审计处自身来说,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,做到审计程序合法、审计方式遵法、审计标准依法、审计保障用法;对于被审计对象来说,要坚守意识形态底线,敢于坚持原则、敢于碰硬,严肃查处滥用职权、贪污受贿、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问题,绝不姑息迁就。二是要坚持为民审计。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这与审计“立审为公、执审为民”的本质属性是一致的。审计处要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,切实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。三是要坚持廉洁公正审计。作为监督部门,审计处拥有审计评价权、审计建议权、审计移交权等法定权力,并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。这就要求,审计人员要慎用手中的权力,面对人情、关系、金钱、物质等各种诱惑,要耐得住清贫寂寞,坐得住冷板凳,清清白白做人,干干净净做事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进行审计评价,用实际行动维护好内部审计清正廉洁、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