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
华师党字〔2007〕60号
关于印发《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》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,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教育部第17号令)和教育部《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学校修订了《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》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附件: 《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》
二○○七年十月二十六日